1952年的伦敦烟雾事件,是英国史上比较严重的一次空气污染事件,事件直接或间接导致多达12000人丧生,被认为是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此事件的发生也推动了英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进程。
1952年12月5日至12月8日,地处泰晤士河河谷地带的伦敦城一连几日无风,城市上空连续四五天烟雾弥漫,能见度极低,市中心一度连续48小时能见度不足50米。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飞机被迫取消航班,汽车即便白天行驶也必须打开车灯,行人走路也都受到影响,只能沿着人行道摸索前行。
由于大气中的污染物不断积蓄不能扩散,直接给当地带来了健康威胁。当时伦敦正在举办一场牛展览会,参展的牛首先对烟雾产生了反应,350头牛有52头严重中毒,14头奄奄一息,1头当场死亡。不久伦敦市民也对毒雾产生了反应,许多人感到呼吸困难、眼睛刺痛,发生哮喘、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明显增多,伦敦医院由于呼吸道疾病患者剧增而一时爆满。仅仅4天时间,死亡人数就达4000多人。根据事后统计,在发生烟雾事件的一周中,48岁以上人群死亡率为平时的3倍;1岁以下人群的死亡率为平时的2倍,在这一周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分别为前一周的9.5、2.4、2.8和5.5倍,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性增加。
12月9日之后,由于天气变化,毒雾逐渐消散,但在此之后两个月内,由于又有近8000人因为烟雾事件而死于呼吸系统疾病。事后,据英国环境污染负责人厄尔斯特•威廉金斯博士统计,在雾灾发生的前一周,伦敦死亡人数为945人;而在大雾期间,伦敦地区死亡人数激增到2480人,而大雾所造成的慢性死亡人数达8000人,与历年同期相比,多死亡3000-4000人。
这次伦敦烟雾事件的凶手中,冬季取暖燃煤和工业排放的烟雾是元凶,逆温层天气是帮凶。当时伦敦的工业燃料及居民冬季取暖多使用燃煤,并且市区内还分布有许多以煤为主要能源的火力发电站。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气体与污染物,这些物质排放到大气中后,会附着在飘尘上,凝聚在雾气上,被人体或动物吸入呼吸系统后会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引起发病甚至死亡。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后,著名的“比佛报告”(the beaver report)由此产生,推动了《清洁空气法案》的出台。195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案》(1958年又加以补充),该法案是一部控制大气污染的基本法,对煤烟等排放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控制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清洁空气法案》划定“烟尘控制区”,区内只准许使用无烟煤、焦炭、电、煤气、低挥发性锅炉煤、燃料油,禁止使用其他燃料;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推广使用无烟煤、电和天然气,减少烟尘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并在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同时还对烟尘标准作出定义,地方管理局在“烟尘控制区”内管控禁止黑烟排放,因此有许多烧煤大户发电厂和重工业都迁往了郊区。
这一法案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此基础上英国各地还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再加上民间环保组织的推动、大众环保意识提高和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一场轰轰烈烈的环保运动随之展开。到70年代后,伦敦城市的大气污染程度降低了80%,也摘掉了“雾都”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