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调查管理需求,加强咨询单位、企业间沟通交流,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拟联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举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题培训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28日下午报到)
南京山水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18号)
(二)培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二、培训对象
从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或开展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的单位包括污染场地的业主单位、场地调查咨询公司、修复工程公司、环境检测公司、环境咨询公司、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环保等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矿、冶金、煤炭、石油等地勘系统转型转制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厂矿等业主单位的环境管理与监测技术人员;水土环境检测分析第三方机构人员;其他有意从事污染场地/地块调查、评价与防治的人员等。以上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内容
土壤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体系、地下水环境管理法规与标准体系、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含第一阶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与详细采样分析)、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crisk软件介绍、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含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及效果评估、在产企业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等。
四、培训报名
请拟参加培训人员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hbpx@ceec.cn。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用3200元/人(包含讲课费、资料费、场地设备租赁费等)。食宿费、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二)培训将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报名时备注并提供详细开票资料。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换票。
(三)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惠新里支行
账 号:11191101040006624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培训班名称及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
(四)拟邀请生态环境部相关业务司局、宣教中心和南京所的相关领导及专家代表出席培训班。结业证书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颁发。
六、联系人及尊龙手机版下载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培训室 张嘉祎、胡天蓉
电 话:(010)84665681 84630875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磊、项宗秀
电 话:(025)58965826 58965818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
宣传教育中心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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